我要安樂死
"...床頭邊這張相片,紀錄著父母親對王曉民的疼愛,43年前的車禍意外,讓王曉民被醫生判定為植物人,王爸爸王媽媽一直日夜守候著王曉民,只是十年前開始,王媽媽和王爸爸相繼過世,如今王曉民已經60歲了,喪親的王曉民所幸仍有3個妹妹不離不棄,將她送往安養中心照顧,只是又有多少無法安樂死的人能有家人在旁陪伴?安樂死和人權的取捨,照料與孤獨的衝突,恐怕是無止境的拉扯..."
不用拉扯... 如果我昏迷超過五天, 或是已成植物人, 或是肌肉萎縮等重大疾病.. 就讓我安樂死... 管他什麼人權, 大多數人的人權才是人權. 與其救一個可能還是救不下來, 或是讓更多其他人的生活也一起難受...所耗的社會成本太高了.一個植物人的人權值什麼? 能行使什麼人權? 我不想罪人. 拖累別人我更難過...為什麼那些政客不讓這法案通過呢? 台灣又不是極保守,宗教勢力龐大的國家.. 又不像墨西哥(不可能進步的國家.) 宗教, 尤其是天主教,是阻礙發展的最大禍源...政教合一是動亂的根源...
如果是殘障, 少個胳臂像邵曉玲一樣, 那就另當別論. 墨西哥人的韌性強, 拜他們不好的社會福利所賜, 街上太多殘障在辛苦掙錢. 盲人也是一樣穿梭在街上, 搭地鐵, 賣東西等.. 對我有殘而不廢的鼓舞...那天我的右手不行了, 我還有左手, 還有我的腦...
I wish to die happily with dignity just like the Sampedro, the Spanish writer. Well, he had to get some help. I will do. I hereby announce that this is my WILL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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